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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公积金!湖北多地有调整

2023-07-05 16:19:58 来源:武汉大小事儿

【来源:湖北发布】

近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襄阳、宜昌、孝感、仙桃

四市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

发布公告

对公积金业务进行调整

↓↓↓

襄阳

7月3日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

暂停个人商业住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这是襄阳市上个月

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后

首次暂停“商转公”业务

自2023年7月3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023年7月3日前,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审批通过尚未放款的商转公业务,按照审批通过先后时间正常发放;

2023年7月3日前,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受理未审批的商转公业务,继续依规审批,审批通过后,根据资金调配情况,按照审批通过先后时间予以发放;

按照《襄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满足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时,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及时恢复受理,并依程序向社会发放。

宜昌

宜昌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暂停农业银行

湖北银行商转公贷款

(公积金贷款代偿商业购房贷款)

业务的通知

一、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暂停办理相关业务,2023年7月1日起,农业银行及湖北银行各分支机构暂停出具《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业务恢复时间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另行通知。

二、已取得农业银行、湖北银行开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及加盖银行印章的商业购房贷款还款计划表的缴存职工仍可以正常预约、申请商转公贷款。

三、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所属银行为农业银行、湖北银行,且尚未取得农业银行、湖北银行开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的缴存职工,在农业银行、湖北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先行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后,申请商转公贷款。

特别提示: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各缴存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到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营业部进行咨询。

咨询热线:0717-12329。

孝感

7月3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点击查看大图↓)

仙桃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7月1日起调整施行

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调整原政策:公积金贷款不得向有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贷款。现政策:取消“公积金贷款不得向有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贷款”的限制。

二、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原政策:无。现政策:二孩及二孩以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其最高贷款额度(60万)上浮20%,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二孩及二孩以上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政策的,其租房提取额度(1.2万/年)上浮20%。

三、对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调整原政策: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签订对冲协议,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主借款人账户需保留6个月缴存额)。现政策:取消“主借款人账户需保留6个月缴存额”的限制。

四、延续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政策购买首套房、二套房以及二手房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异地缴存申请贷款按原政策执行。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以上贷款阶段性政策延续一年,延续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五、对住房套数认定的调整原政策: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及购房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房屋信息系统中无住房信息,认定为首套房。现政策: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及购房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房屋信息系统中无住房信息,认定为首套房;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及购房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房屋信息查询为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上修建的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六、直系亲属之间房屋交易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原政策:无。现政策: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者配偶父母住房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4042元/月,月缴存下限为1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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